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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收费自律承诺书

2021-09-28 1239 文章来源: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费降税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社会、行业和会员单位,本会郑重承诺:

  1.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按照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 号)等文件要求,做到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过高收费;

  2. 本会已按照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度全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会(包括分支机构)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未发现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过高收费等问题;

  3. 加强协会制度建设,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提升收费管理规范性;积极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健全监督制度,严格约束收费行为;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逐步提升为会员提供有效服务的能力;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协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会员单位、政府部门及社会监督;

  5. 严格落实勤俭节约的办会原则,合理控制办会成本,坚持过紧日子;

  6. 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管理,优化分支机构结构功能。在减免收费的同时,扩大本会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本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00305

 

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