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会员资讯

安全驾驶,从我做起——阳光财险吉林省分公司以案说险

2024-08-28 852 文章来源:阳光财险吉林省分公司

【案例简介】

  某日上午11点30分,理赔员小刘接到车险报案,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至报案人了解情况,报案人王某称自己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对方有人员受伤。理赔员小刘了解情况后,通知客户联系交警部门报案,随后去往现场查勘。

  理赔员小刘到达现场后进行查勘,事故现场视线较好,路面平整光滑,且同行人员略带酒气,随后理赔员小刘向出现场的交警提出质疑,标的车可能存在酒驾,替驾情况,后经交警部门对该车辆人员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王某酒精含量为0,同行人员张某酒精含量为80mg。经交警部门多次问询沟通,报案人终于承认事故实际驾驶员是自己的亲属张某,张某酒后驾驶车辆导致发生事故,由于事故较为严重,怕保险公司拒赔才出此下策,企图编造谎言掩盖酒驾事实从而骗取保险赔款,一切真相大白后,王某和张某对此事后悔不已,分别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由于违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保险公司认定此次事故不在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内,出具了拒赔通知书,案件注销拒赔处理。

【风险提示】

  1.酒驾保险公司不赔偿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明确规定:因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2.酒驾违反道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启示】

  1.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2.生命可贵,劝君珍惜,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饮酒后请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