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3 1082 文章来源:天安人寿长春本部
2020年4月22日,王女士因疾病在吉林省前卫医院住院治疗,并于2020年5月21日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报案。天安人寿长春本部理赔查勘员接到报案电话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告知客户理赔所需资料,并主动赶赴客户家中为客户提供理赔服务。
经公司审核,王女士出险事故符合天安人寿规定的轻症保险责任范畴,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将理赔保险金23150元支付到王女士本人账户,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同时豁免其为丈夫购买保险的保费,共计78434元。
通过理赔人员专业、贴心的服务,以及高效的理赔速度,王女士非常高兴。收到理赔款后特意打电话对公司理赔人员表示感谢:“真的没有想到天安人寿的理赔速度这么快,天安人寿理赔认真、专业、负责的态度让我对保险有了全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