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1 1838 文章来源:华安保险吉林分公司
近日,华安保险吉林分公司成功追回骗保赔款19900元。
2015年2月,胡某驾驶吉J5L**7客车在松原市长岭县某村与李某驾驶的吉A2A**0轿车相撞,华安保险吉林分公司共计赔款19900元。华安保险吉林分公司在2015年3季度案件品质抽查中发现,此案疑点较多,碰撞痕迹明显不符,由于时间较长、证据不足,并在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后无果的情况下,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安办案人员与华安保险吉林分公司调查人员分别在2015至2018年间多次赴长岭县同当事人李某、胡某要求协助调查,并对两人在当地公安机关审讯室进行讯问,但由于时间较长、证据不足,当事人拒不承认。
2018年6月,当事人李某由于心存愧疚、无法承受审讯压力,主动到朝阳分局经侦大队承认,在事故中将车辆以前损坏的配件在本次事故中进行索赔,并将2015年案件的赔款进行退回,通过华安保险吉林分公司和公安部门的通力协作,成功将此骗保赔款19900元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