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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意外”的理赔金

2018-11-29 1657 文章来源:英大人寿吉林分公司直属中心支公司

投保人:李女士

被保险人:王先生

受益人:李女士

承保公司:英大人寿吉林分公司直属中心支公司

赔付险种:英大元鸿B两全保险

赔付金额:2万元

赔付时间:2018.1.4

赔付时效:5天

赔案编号:9000431xxxx

赔案描述:

李女士与英大人寿吉林分公司代理人李某是好朋友,经李某向其反复推荐,碍于情面于2016年12月30日为其爱人王先生投保了英大元鸿B两全保险2万元,英大附加元鸿B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万元,投保时主要考虑王先生身体比较好,认为不需要太高的保额,同时又能帮助代理人李某解决一定的任务压力,因此进行投保。

2017年7月,王先生因突发咳嗽、咳痰,在当地服止咳药后缓解,之后频繁发作同时伴有发热,吃发热药及感冒药后均可缓解,家里人仍未予足够重视.直至2017年9月出现咳血,家人才予以重视,到吉林省肿瘤医院诊治,确诊为“右肺中心型鳞癌,住院半月左右病情严重导致身故。事后李女士向英大人寿吉林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公司对其赔付身故保险金2万元。赔付后,李女士称:“投保时,只是帮朋友一个忙,对理赔没有什么概念,保险公司这笔理赔款对我来说很意外”

案例特色:

有一定数量的客户投保时对保险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理赔款对其来讲,的确相当于一个“意外”。但同时也说明,人们保险意识仍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导致最后需要保险时,理赔款金额不能够起到缓解经济压力的实际意义。因此,保险市场的推广任重道远,只有大众保险意识普遍提升,人寿保险才能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