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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19-03-01 1622 文章来源:新华人寿吉林分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投保人:边女士(化名)
被保险人:边女士(化名)
承保公司:新华人寿吉林分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赔付险种: 健康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 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760000元
赔付时间:2018-05-04
赔案编号:900****6178
案例内容:
2018年3月16日,边女士因甲状腺肿物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住院,通过颈部彩超诊断为甲状腺癌、结节性甲状腺肿;2018年4月17日,边女士申请理赔;由于保险金额过大,所以公司与各大医院、各家保险公司进行了细致调查,无投保前疾病发现,无逆选择投保风险;经审核本次申请属于保险责任,公司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76万元。
案例特色:
保险不可能令人不发生风险,但它可以在人发生风险后继续他们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