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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19-04-22 1594 文章来源:天安人寿长春营业本部
投保人:王女士
被保险人:王女士
受益人:陈先生
承保公司:天安人寿长春营业本部
赔付险种:《天安人寿吉祥树(优享)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天安人寿爱立方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400,000.00元
赔付时间:2018.05.25
赔付时效:15天
赔案编号:0000064109220xxxx
赔案描述:
2018年4月11日,王女士因甲状腺肿物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被确诊为甲状腺癌。
5月10日,王女士备齐理赔资料正式向公司申请理赔,经审核,符合保险责任范畴,5月25日公司将重大疾病保险金400,000.00元支付到被保险人账户中,同时豁免王女士为其爱人和孩子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后续19年保费,合计196,134.53元。
案例特色:
王女士身为天安人寿的一名客户经理,对保险有着极高的认可,对风险也有敏锐的防范意识。为了表达对公司的感激之情,王女士特意准备了“天安人寿一诺千金,情系客户承诺保障”的锦旗来到长春本部早会现场,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理赔服务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王女士也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将会秉承着“传递大爱”的信念服务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