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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18-05-17 2801 文章来源: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
投保人:金女士
被保险人:金先生
受益人:金女士
承保公司: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
赔付险种: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50000元
赔付时间:2017.10.12
赔付时效:1天
赔案编号:2200001****4903
赔案描述:
2010年10月19日,金女士在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为其父亲金某选购了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000元,保费为年缴3415元。
2017年10月9日,金先生在家中因急性心肌梗死去世。
2017年10月12日,金女士来到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申请理赔,公司服务人员及时受理理赔申请资料并予立案审核,于10月12日赔付保险金50871.25万元。
案例特色:
客户身故后,保险公司及时为客户受理,在处理完后事的同时拿到理赔金。疾病和意外随时可能发生,这个理赔案例对所有人起到警示作用,希望有更多的人认知保险、相信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