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 2565 文章来源: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各会员单位:
为积极落实吉林银保监局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银保监办发【2019】5号)的文件要求,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营造吉林保险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为切实开展好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央有关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决策部署。
二、工作目标:
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同志多次要求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在2019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呼吁“一起普及金融知识,高收益隐含高风险”。本次宣传月活动,旨在提高我省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的责任意识,构建立体化、信息化预警体系。
三、活动内容:
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通过“外宣内教”的模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及保险行业人员的教育,进而提升整个社会公众和保险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及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判断能力,有效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
活动主题:携手筑网·同防共治
活动时间:2019 年 5 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5月15日前,指导各会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31日前,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 :6月10日前,做好活动总结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素材,并撰写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五、具体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吉林银保监局相关处室及省协会常务理事会的指导下,成立以省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乐春为组长,省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鑫、法律维权部副主任陈杰为副组长,省协会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宣传活动月的组织、协调、推动和落实工作。
(二)强化宣传力度。本次宣传月活动,省协会充分利用自身的信息化平台展开宣传。省协会将在官网、“吉林保险e点通”微信公众号、吉林省保险销售管理平台上开设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实时发布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典型案例分析,并及时刊登各会员公司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相关信息。
(三)推进诚信建设。诚信经营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在吉林银保监局的部署安排下,为提升我省行业销售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准,省协会在“吉林省保险销售管理平台”上建设销售从业人员诚信体系,销售从业人员须签订《未参与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承诺书》。本次宣传月活动期间,省协会将加强督导,组织会员单位核查各公司对《吉林省保险行业销售从业人员诚信建设自律公约》的执行情况。
(四)突出宣传重点。活动期间,各保险机构要做到营业网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全覆盖;要连续悬挂防范非法集资条幅或者播放电子标语;要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咨询;要让群众可随时取阅至少一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移动 APP、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加大网络空间宣传力度。
各市、州协会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贴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增强行业在活动中的统一发声,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展现保险行业良好形象。
(五)注重交流服务。各保险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在宣传材料中告知群众购买保险产品、查询保单真伪、获取保单服务的正确途径和方法等;向公众宣传保险销售行为规范等;告知非法集资及有关违规行为举报投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及时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六)提高宣传质效。省协会将主动加强与省、市金融办的合作,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确保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各会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业务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定期沟通、互相交流,努力形成推动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的强大合力。另外,省协会要针对行业内部人员加强警示教育,让员工自身充分了解并意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不参与非法集资,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六、活动总结: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会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反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情况,统计宣传资料推送次数、点击量、阅读量等情况。请各会员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整体情况报告及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协会。
联 系 人:刘璐
联系电话:85000312
电子邮箱:174966984@qq.com
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