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3 2856 文章来源: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各会员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涉保险司法鉴定业务实行共同委托的意见通知》(长司鉴协联发〔2018〕1号)文件要求,不断提高涉保险司法鉴定质量和保险理赔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树立保险行业和司法鉴定行业良好形象。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与长春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共同组织关于涉保险司法鉴定业务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第二期培训,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二、培训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昆山路3966号,吉林千麦司法鉴定中心(世纪大街与昆山路交汇)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各会员公司涉及司法鉴定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的人员2-3名,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财险公司参加第一期培训,寿险公司参加第二期培训。
四、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长春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刘晓峰处长讲话;
第二部分,长春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秘书宋欣就涉保险司法鉴定业务共同委托事宜进行介绍;
第三部分,吉林千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依伟力教授讲解司法鉴定相关知识;
第四部分,参观吉林千麦司法鉴定中心。
五、相关要求:
1、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按照培训时间准时到场;
2、培训期间认真遵守培训纪律,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禁止在会场接打电话;
3、请各会员公司于2019年5月9日下班之前将参训回执报送至省协会邮箱。
六、会务联系人:
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联系人:刘梦影 联系电话0431-85000314 15500066904
吉林千麦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人:林洋 联系电话:0431-81130961 15844711868
附件: 涉保险司法鉴定业务培训参会回执
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