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1235 文章来源:富德生命人寿吉林分公司
客户牛先生的姐姐是富德生命人寿吉林分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姐姐的介绍下,牛先生分别于2013年2月6日为其孩子购买了《富德生命富贵花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额27000元; 2017年4月1日再次购买了《富德生命吉祥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25000元。2017年2月27日为自己购买了《富德生命安行无忧两全保险》,保额100000元。
2019年1月17日晚,牛先生与家人在饭店吃饭,被一男子用刀桶伤,经过医护人员尽力抢救,但牛先生还是不幸身亡。据悉,牛先生离异,还有一个在上高中的孩子。牛先生的离开,使这个家庭失去了支撑。2019年1月18日,富德生命人寿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立刻前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并协助牛先生的姐姐牛女士收集理赔资料。
2019年3月12日,牛先生家属正式提出申请理赔,仅两个工作日,公司于3月14日赔付保险金200110.47元,含身故利息110.47元。同时豁免《富德生命富贵花年金保险(分红型)》和《富德生命吉祥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后续应交的续期保险费,累计豁免两份保险应交续保费38014元,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3月15日,牛先生的姐姐将“保险在身边,幸福永相随”的锦旗送至富德生命人寿延边中支营运部,感谢公司工作人员的优质服务,并表示等安排完家里的事情后,会继续回到保险岗位上,将更多的保障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