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1 960 文章来源:天安人寿延边中支
2017年9月2日,客户张女士在天安人寿延边中支投保“天安人寿吉祥树(优享)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缴费年期10年,年交保费8,043.00 元,基本保额100,000.00元。
2020年3月12日,张女士在延吉市延平司法鉴定所鉴定符合“轻微脑中风”条款。待鉴定书下发后,张女士向公司申请理赔。由于张女士行动不便,公司理赔人员主动下乡,驱车往返近百公里上门服务。2020年3月29日,张女士备齐资料后正式提交。经审核,符合轻症保险责任范畴。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将轻症保险金¥30,000.00元支付至张女士账户,并豁免了后续¥56,301.00元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张女士平时帮儿子带带孙子,老伴打零工,收入微薄,一家人生活拮据。突如其来的病魔对这个家的打击过于沉重。张女士说:“幸好买了天安的保险,能让我们的日子缓缓。感谢天安,太谢谢了。我去不了,你们还主动来,天安的服务真好!”
注:“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理赔流程,以生效保险合同及我司理赔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