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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18-07-16 2450 文章来源:天安人寿长春本部
投保人:杨女士
被保险人:杨女士
受益人: 杨女士女儿
承保公司:天安人寿长春本部
赔付险种:《天安人寿安行天下(2017两全保险》、《天
安人寿吉祥树2号增强版两全保险》、《天安
人寿附加吉祥树2号增强版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130万元
赔付时间:2017.11.24
赔付时效:21天
赔案编号:000004027xxxx1025
赔案描述:
客户杨女士在天安人寿为自己分别投保两款产品:1、2017年6月26日投保《天安人寿安行天下(2017)两全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年交保费1211.00元、交费期间:10年、保险金额10万元;2、2017年9月29日投保《天安人寿吉祥树2号增强版两全保险》+《天安人寿附加吉祥树2号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险金额30万元、年交保费12822.00元、交费期间:20年、保险期间:终身。
2017年10月8日17时许,被保险人杨女士因交通事故身故,天安人寿长春本部接到业务员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往交警队,在对受益人表示慰问的同时详细告知理赔流程。受益人于11月3日将理赔手续交至公司,11月23日天安人寿长春本部将理赔身故金130万元支付到受益人账户。
案例特色:
本案中的被保险人杨女士因工作性质经常乘坐私家车出差,在天安人寿业务经理的讲解下充分了解了保险的意义,并正确的购买了天安人寿的意外险+重疾险组合产品,也是这次正确的选择,使女儿没有遭受到失去亲人和承受巨大经济压力的双重痛苦,当意外降临时,留给了家人130万元的保险理赔款
我们无法预测未来,对意外的发生也无法避免,但是我们可以选择保险,让我们的心灵获得保障、迎得一份安心。风险无处不在,人人需要保险,让我们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正确选择保险,让保险彰显它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