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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18-07-16 2613 文章来源:新华人寿吉林分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
赔案描述:
投保人:苗先生(化名)
被保险人:苗先生(化名)
承保公司:新华人寿吉林分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
赔付险种:住院费用2007款
赔付金额:39425.53元
赔付时间:2016-02-26、2016-08-24、2016-11-25、2017-03-20
赔案编号:900****8249、900****1302、900****1450、900****3254
苗先生是一名38岁在当地小有名气的个体商家,主营当地文具批发,是较大的文具供货批发商,日子过的充实红火,青壮年的他忙于奔波物流调配及整理各个摊位等繁杂事宜,苗先生是家中的顶梁柱,整体的家庭收入及日常生活全依靠他。苗先生的爱人负责家庭理财,经新华保险公司通化中支营销伙伴的推荐,为家人整体规划了保险计划,其保险理念也以个人医疗、重疾、意外保险为主。自2009年4月起,苗先生一家陆续投保了不少相应产品。
2016年苗先生突发脑梗死,并于2016-02-26、2016-08-24、2016-11-25、2017-03-20辗转4次奔赴全国各大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0余万元。在新华人寿吉林分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投保的医疗险4次共为其赔付住院费用39425.53元。
苗夫人称,虽然这两年家庭经济条件还算可以,但也体会到了商业保险的重要性,虽总是奔波于各地医院治疗,但不论在哪都能收到新华保险的理赔款,这一笔笔的理赔款虽然不能完全抵御这些高昂的医疗费,但是总会让自己觉得之前的财富规划是正确的,每笔赔款总能为忙碌的生活带来些许温暖。
案例特色:
保险确实不会改变生活,但是确实会为其家庭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