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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18-07-18 1821 文章来源: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投保人:董女士;
被保险人:赵先生;
受益人:董女士;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辽源分公司;
赔付险种:88鸿利终身保险(97版)共6份保单;
赔付金额:974,000;
赔付时间:2016.8.30;
赔付时效:12天;
赔案编号:2016******90000714;
赔案描述:
董女士在1998年为赵先生投保了6份88鸿利终身保险(97版)每份保单年缴保费3400元,共计保费20400元。累计金额为974000.00元,受益人为董女士。
在每年的缴费期,赵先生与董女士一直准时缴纳保费。转眼19年时间过去了,不幸降临到了这个家庭,年仅52岁的赵先生在医院检查患上了肝肾综合,虽然经过了一系列的专业治疗,但是病魔还是夺走了赵先生的生命。
2016年8月19日,受益人赵女士到辽源市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辽源公司在看到此理赔案件时,非常重视。在安慰了赵女士的情绪之后,及时在第一时间上报了省公司。在审核过程中,公司第一时间给出处理意见。此被保险人投保时间长,一直按时缴费,信用良好,又是正常原因身故,所以公司决定不再对被保险人的生前进行调查。在2017年8月30日,974000.00元的理赔金打入到受益人董女士的账户中。
案例特色:
此案例主要的特点是被保险人投保时间长,从1998年开始投保直到2017年长达19年时间。现如今很多人都很容易将保险的意义曲解。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在患病时后悔自己没有一份保险,而在投保时又对保险持怀疑态度。
那么本案就是对保险的目的最好的诠释,保险的最主要目的就是防范于未然。一份保险在客户投保之初,就相当于为自己播下了一颗种子,这个种子会伴随客户发芽生根最终成长为参天大树为客户遮风挡雨。
种子播种的越多,日后的收获也就越大。面对此案件中的被保险人,涉及的理赔金额将近一百万。但是面对如此巨额的赔付,中国人寿首先想到的则是为了客户提供最大利益的服务,免去了调查的过程,缩短了理赔的时间。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19年的时间过去了,当时为客户办理保险的业务人员或许已经不在原来的岗位了。但是中国人寿却一直伴随着客户,人寿相伴,延续关爱。中国人寿会将这份关爱永远传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