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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18-07-18 1863 文章来源: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
投保人:马女士
被保险人:张先生
受益人:张先生
承保公司: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
赔付险种:泰康健康有约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300000元
赔付时间:2017.8.9
赔付时效:10天
赔案编号:5876****1437
赔案描述:
2016年2月,马女士在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为其先生张某选购了泰康健康有约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0000元,保费为年缴6720元。
2016年6月3日,张先生在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进行体检时发现甲状腺肿物,经穿刺检查,病理诊断报告显示为甲状腺乳头状癌,20天后张先生住院进行了手术治疗。
2016年7月30日,张先生在业务经理的陪同下来到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申请理赔,公司服务人员及时受理理赔申请资料并予立案,于8月9日赔付重疾保险金30万元。
案例特色:
重疾日趋年轻化,这个理赔案例对年轻人起到警示作用。希望保险走进千家万户,真正实现让人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