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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高效响应,彰显社会责任—太平洋产险吉林省分公司理赔“狮子山”台风案

2018-08-10 2360 文章来源:太平洋产险吉林省分公司

1.承保情况:

承保险种:财险一切险

保险金额:58.74亿元

保险期限:一年

2.案件基本介绍:

2016年8月31日,台风“狮子山”开始进入吉林省东部,受台风影响某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累计发生倒杆、断线、电力设施受损事故,损失共涉及该公司及下属6家单位。

3.案件处理过程:

(1)灾前准备

灾害发生前,太平洋产险吉林省分公司非车险理赔部安排专人密切关注气象预报信息,并将吉林省气象局下发的《台风“狮子山”将影响我省注意加强防御》的通知转发给相关客户单位,同时要求司内相关人员做好大灾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在获知案件发生后,公司紧急启动了大灾理赔预案,组成领导小组,迅速与该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经纪公司等联系,核实出险情况,并提醒客户出险报案、做好现场影像留存及损失统计等工作。

(2)损失情况了解

在接到客户报案后,太平洋产险吉林省分公司非车险理赔部第一时间赶赴受灾最重地区了解损失情况, 同时组织被保险人及所属相关单位召开保险理赔会议,会议确定此次事故损失统计、资料准备、查勘要求等事项。

(3)支付预付赔款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抢险、抢修及灾害重建工作,于9月5日,在确定部分损失情况与数量的基础上,向延边该公司及所属单位支付预付赔款50万元。

(4)确定定损标准

为减少理赔时保险双方争议,赔付标准公平、合理,提高赔付效率,在开展现场查勘工作前,制定此次事故保险理赔定损标准:确定采用普查方法进行查勘,明确损失核定价格,按照保险合同中定损标准确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5)损失统计与资料准备

案件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组织被保险人建立保险理赔微信交流群,随时指导损失统计与资料准备,并明确损失统计工作时效要求,对先完成损失统计工作的单位优先进行查勘、定损,对先准备好索赔资料单位优先进行定损及赔款支付。

(6)赔付结案

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了被保险人下属的4家单位的赔款支付工作,赔付金额为1,316,097.00元;2017年3月21日,支付被保险人及下属2家单位剩余保险赔款。至此,狮子山台风保险理赔工作圆满完成,该案共计赔款金额为5,524,198.22元。

4.案件特色:

(1)损失范围广,社会影响大

一是该案是因台风过境时引发的强降雨导致的大面积自然灾害案件,损失标的坐落于多个不同区域,涉及配电线路及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设备等,二是“狮子山”台风过境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台风“狮子山”的防范工作,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作出重要批示。吉林省委、省政府立即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把防洪抢险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

(2)保险查勘专业要求强

现场查勘定损是保险索赔的基础环节,也是保险理赔的重要环节。虽然该案受损标的专业性较强,对保险查勘要求高,但是在保险查勘中通过保险人组织严密、协调有力相结合的专业服务,最终获得了客户的认可。

(3)事先约定保险定损标准,提高理赔效率

为提高理赔效率和减少定损争议,保险双方研究制定了《定损标准》并纳入保险合同,保险双方据此进行理赔,减少了争议,提高了理赔效率,可以快速高效的完成案件处理。

5.案件点评:

出险后公司积极开展理赔工作,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查勘、启动大灾理赔预案、支付预付赔款、协助收集相关理赔材料等一系列工作,不仅是保险公司主动服务客户的体现,还是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特别是在损失核定环节,依据定损标准核定损失,减少了保险双方的分歧,提高了理赔工作效率,充分体现了保险的服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