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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19-08-15 1666 文章来源:人保健康吉林分公司
投保人:于女士
被保险人:于女士
受益人:指定
投保险种:《康乐尊享个人重大疾病保险》10份,《康乐人生个人重大疾病保险(A款)》《附加康乐人生个人护理保险(A款)》20份。
赔付金额:300000元
赔付时间:2018-06-29
赔付时效:30天
赔案编号:C220118****000001
赔案描述:投保人,于女士,38岁,于2017年8月9日投保了人保健康的《康乐尊享个人重大疾病保险》10份,《康乐人生个人重大疾病保险(A款)》《附加康乐人生个人护理保险(A款)》20份,20年缴,年缴保费共9940元,指定受益人为被保险人之子。
2018年5月25日,被保险人向公司提交理赔资料,资料显示,被保险人2018年4月20日,因发现甲状腺肿物3天入院检查,完善相关检查后手术,术后病理回报为甲状腺乳头状癌,住院24天,花费医疗费用51978.7元。
案件处置过程:
因被保险人短期内出险,且保额巨大,公司非常重视,随即请示领导委托公估公司调查取证。公估公司进行了全面调查,未发现被保险人投保前病史等对案情有影响的阳性指征。调查完毕后将案件上报总公司审核,经过短时间的审核,案件于2018年6月29日获得批复,赔付客户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
案件评析
保险的真谛在于,无病时的一个随意举动,在生病时将会获得保险公司意想不到的关爱。保险是大爱,是风雨来临时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