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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无情 阳光有爱

2019-09-06 1549 文章来源:阳光人寿吉林分公司

投保人:马先生(化名);

被保险人:马先生(化名);

受益人:法定

承保公司:阳光人寿吉林支公司;

赔付险种:《阳光人寿金祥裕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保险B款》  

赔付金额:250000.00 ;

赔付时间:2018-8-13;

赔付时效:12天

赔案编号:806000000431xxxx;

2016年10月25日,马先生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金祥裕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保额15万元;《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保险B款》, 保额10万元。2018年7月23日,阳光人寿吉林支公司接到被保险人父亲报案称被保险人在家中坠楼身故。接到报案后,阳光人寿总、分公司及吉林中支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对事故情况就行了核实,经核实属于保险责任。马先生于2018年8月1日递交理赔材料申请理赔,公司受理后于2018年8月13日结案,并给付身故保险金250000元。

马先生风险发生后阳光人寿吉林分公司非常关注该案件的处理进度,由于案值较大所以该案件列入吉林分公司理赔绿色通道,分公司优先协助中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同时也与总公司积极沟通获取总公司的指导意见。经分公司及中支的共同努力下,仅用12天就将该案件系统结案,同时把公司对客户的承诺与爱共同传递给客户。阳光人寿一直秉承更快、更易、更关怀的理赔服务理念!此举获得了客户对阳光人寿的信任与爱戴,同时也赢得了社会公众对阳光人寿保险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