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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20-05-21 1469 文章来源:英大人寿吉林分公司
投保人:苏女士
被保险人:苏女士
受益人:苏女士
承保公司:英大人寿吉林分公司
赔付险种:英大附加元鸿B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2万元
赔付时间:2018.11.6
赔付时效:2天
赔案编号:9000495xxxx
赔案描述:
苏女士,44岁,是一名农民。与朋友合伙经营饭店,经济条件比较好,与保险代理人邱某是多年好友。起初,苏女士不是很认同保险,邱某也并未正式为苏女士推荐过保险。2015年开门红期间,苏女士出于为帮助邱某完成任务的目的,为自己投保了一份英大元鸿B两全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附加元鸿B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
2018年3月初苏女士因为突发头痛、头晕1小时到榆树市人民医院诊治,住院6天后,病情治愈出院,临床诊断为“脑梗死”。于2018年11月正式提出理赔,经公司审核,其脑梗死发生180天后,造成结果未达到重症大病标准,但符合轻症重大疾病条件,公司赔付其轻症重疾保险金2万元,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赔付后,苏女士很感慨:“三年前只是帮朋友完成任务,现在受益,而且合同继续有效,保险的用处不可忽视,当年保的太少啦!”
案例特色:
很多客户投保都是因为帮助朋友完成任务,勉强买了一点,而当真正受益时,才明白保险是一种健康投资,需要有一定时间的积累,健康投资现用现买是很难达到理想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