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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21-03-01 1439 文章来源:阳光保险吉林分公司
投保人:郭女士
被保险人:郭女士
承保公司:阳光保险吉林分公司
赔付险种: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2万;阳光人寿臻欣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
赔付金额:32万元
赔付时间:2019.10.12
赔付时效:2天
赔案编号:8060000****45328
赔案描述:
2016年8月25日,郭女士在阳光保险吉林分公司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2万;2018年6月21日投保阳光人寿臻欣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
2019年4月2日,郭女士因脑出血住院治疗;2019年10月9日经鉴定达到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标准;2019年10月10日,递交材料申请理赔;2019年10月12日,阳光人寿系统内结案并给付重疾理赔款32万元。
案例特色:
保险犹如雨天里的一把伞,沙漠里的一滴水。其意义无需多做赘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早已融入了现代人类社会的边边角角。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险无处不在,在疾病或意外到来之时,让保险为人们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