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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魔无情,人寿有爱

2021-03-01 1223 文章来源:中国人寿长岭支公司

投保人:刘女士

被保险人:刘女士

受益人:刘先生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长岭支公司

赔付险种:国寿康宁终身重大保险

赔付金额: 30000

赔付时间:2019.04.28

赔付时效:2天

赔案编号:2019220722*******0080

被保险人刘女士,今年66年。是一位普通的退休职工,退休之后,刘女士主要帮助女儿带孩子,生活也算安定。

像很多老人一样,刘女士将自己大部分精力全部都放到女儿以及外孙身上。在一次外出买菜的时候,刘女士偶然得知自己的一位老邻居突患重疾,这给刘女士也敲响了警钟, 2012年3月22日,刘女士购买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在刘女士的带动下,刘女士的女儿也意识到了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于是给家人也分别投保了重疾类保险。

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4月下旬,刘女士忽然激烈咳嗽,并伴有血丝出现。经过医生诊断,刘女士被确诊为肺癌。

在业务员的帮助下,刘女士向中国人寿提出了理赔申请。由于刘女士刚刚做完手术,身体正在恢复当中,无法正常行走。中国人寿员工考虑到刘女士的病情,亲自到刘女士所就诊的医院,为客户面对面的办理理赔手续。由于事情突发,刘女士的一些手续不全,在工作人员积极协助下,理赔手续顺利办理完毕。将理赔金顺利打入到客户账户之中。

启示:保险不是得到也不是拥有,而是在您最需要关怀、最需要帮助、最需要救护的时候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