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者服务 > “保险业姓保”——理赔案例
消费者服务
2018-06-05 2595 文章来源: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
投保人:刘女士
被保险人:毕先生
受益人:毕先生
承保公司: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
赔付险种:泰康乐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90000.00元
赔付时间:2013.06.05
赔付时效:1天
赔案编号:Q10****9341
赔案描述:
2013年6月,刘女士在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长春本部意健险服务部为其先生毕某某选购了泰康乐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90000元,年缴保费4230元。
2017年9月中旬,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理赔人员接到代理公司内勤反馈,公司客户毕先生今年2月22日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诊断为“双眼缺血性神经病变”,分公司理赔人员在核实客户病历资料后,第一时间协助客户办理伤残等级的鉴定事宜。2017年9月22日上午,客户在理赔人员的陪伴下一同来到吉林黄龙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经鉴定后最终鉴定意见为“双眼视神经萎缩双眼盲目5 级,己构成二级伤残”。
与此同时,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理赔人员积极帮助客户搜集理赔资料,2017年10月9日资料齐全正式索赔,当天结案,第二天理赔款9万元支付到账。
案例特色:
本案客户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保险产品,快速、专业、高效的理赔服务为中介公司持续经营带来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同时为公司业绩的攀升提供了有力保障,成就客户好、渠道好、公司好共赢的美好局面。
理赔处于保险服务的核心环节,泰康坚持把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及时、合理、高效的理赔服务展现了泰康兑现承诺、买保险就是尊重生命的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