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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务
2018-06-29 2489 文章来源:平安人寿吉林分公司
投保人:L女士(化名);
被保险人:L女士(化名);
受益人:T女士、T先生(化名)
承保公司:平安人寿吉林分公司;
赔付险种:平安康乃馨、尊越人生、聚财宝、安行两全13、财富尊崇等险种;
赔付金额:1651689.15 ;
赔付时间:2017.10.13
赔付时效:21.66天
赔案编号:MC01000048622878;
客户L女士自2002年选择平安后,就成为了一位平安的忠诚老客户,多年来陆续在平安投保多份保单。
2013年L女士确诊为乳腺癌,在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获得8.8万元的重疾保险金。2017年虽经多年治疗,L女士却还是离开了她所爱的家人。L女士的离去,让她的家人无比悲痛,而L女士治病所花费的巨额费用,也让家人倍感压力。在处理完L女士的身后事后,L女士的家人向平安提出理赔申请,并获得165万身故理赔金。
虽然L女士无法一直与家人相伴,但她留下的165万元理赔款,却可以将她未尽的爱延续,替她继续守护她的家人。愿每一个家庭都能拥有平安,愿每一位客户都可以未雨绸缪。
案例特色:
现代社会工作及生活压力大,生活环境也随时在改变,现代人罹患癌症的比例越来越高,而高额的治疗费用也给患者及家庭带来巨大的压力及影响。本案L女士是一位具有保险意识的客户,多年来能持续提升自己的保额。但遗憾的是,她在重疾险种方面并没有匹配较为合理的保额,同时,L女士并没有选择豁免险种,保障仍存在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