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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保险吉林分公司组织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及主要表现形式

2018-06-08 6313 文章来源:都邦保险吉林分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了解当前非法集资在保险业案件中所表现出的最新形式,近期,都邦保险吉林分公司利用晨学、微信群、邮件等多种方式组织分公司管理本部和各机构全体员工开展了学习。

  本次学习的内容包括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非法集资的危害和损失承担、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对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主要形式进行了重点学习:一是主导型案件,是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二是参与型案件,是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三是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保险公司为其产品提供担保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或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幌子,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强调参与非法集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明确参与非法集资达到 30 个人、20 万金额、10 万元损失就可进入刑事程序,提升全体员工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严守法律底线的自觉意识。

  通过集体学习、自学、考试等方式使普通员工、各级管理者进一步认识到了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性,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提升各级管理人员风险管控责任意识和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学习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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