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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农险典型理赔案例-车险

2018-07-18 1704 文章来源: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赔案名称

1.承保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涉及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3.出险时间:2017年01月03日00时10分

4.赔案编号:RDDA************000004

5.被保险人名称:贾某

6.驾驶人:黄某

7.涉案金额:112,800元

二、赔案描述

2017年01月03日00时10分许,黄某驾驶标的车吉J***99由于疏忽大意、措施不当在黑龙省五常市S203省道349公里行驶与推着机动三轮车的人(三者车号不详)相撞,造成标的车受损;三者车受损,三者一人死亡。

三、案件特色

安华公司接报案后,人伤诉讼岗人员立即介入案件调查,并取得被保险人与三者的诉前调解委托,以第三方身份进行调解,及时介入诊疗方案、责任认定、伤残评定、告知调查、协商调解等人伤案件各环节,控制不合理诊疗费用和赔偿标准,准确预估人伤赔偿项目及金额。

1月18日,在人伤调解人员的努力下,这起重大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案件历时15天让当事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减轻了当事人的烦恼。

四、安华公司人伤诉前调解机制,不仅仅是诉讼处理协助,而是以“提前介入、过程跟踪、突出重点、预防为主”为核心,集现场查勘、医疗跟踪、人伤案件调查与调解为一体的“一站式”人身伤亡案件快速理赔服务模式。在这一机制中,车险查勘人员接到客服专线调度赶到人伤事故现场后,执行对人伤跟踪人员的人伤情况告知义务,人伤跟踪人员3小时内进行完成首次电话人伤跟踪,24小时内完成首次探视,当日将估损金额录入理赔工作流系统,72小时内完成首次人伤案件调查报告。首次查勘后5-7天,查勘人员开展电话跟踪查勘,病情恶化的以7天为周期间断查勘,对有疑点的案件则转交人伤调查岗进行调查。期间,人伤诉讼人员向另外两方当事人讲解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和伤者之间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协商,解决纠纷。

如果调解无效,最终进入诉讼程序,安华公司还将派出法律岗人员,义务对被保险人进行诉讼指导,代写法律文书,并对法院判决是否合理向被保险人提供忠肯建议,直至案件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