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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难,我来帮

2018-07-18 1623 文章来源: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投保人:尹先生;

被保险人:尹先生;

受益人:法定

承保公司:人保健康吉林分公司

赔付险种:《守护专家住院定额团体医疗保险》、《福佑专家人身意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赔付金额:67961.93

赔付时间:2017.04.13

赔付时效:20天;

赔案编号:C220017******0305/306

赔案描述:

被保险人尹先生,20121215日投保了人保健康吉林分公司年年无忧白金卡2份,保费共计200元,意外身故、伤残、烧伤保额共计10万元,意外医疗共计4万元,住院津贴100/天(最高赔付30天),受益人为法定。

被保险人尹先生为某装饰公司的车辆驾驶员,2013326日,因公司人手不够,尹先生在帮客户家维修牌匾(发光字)的过程中,因屋顶与高压线的距离低于安全距离。导致尹先生触电受伤,送医院抢救,经过住院185天的治疗出院。但因为受伤严重,导致被保险人左前臂中段以远缺失、右正中神经损伤,尺神经损伤等,外伤性白内障等。

被保险人尹先生于2017320日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资料进行理赔申请,因距离事故发生日期已经有4年了,但是客户表示,因为一直在与供电公司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在走法律程序,故一直未向公司申请,经过与上级公司沟通,认为事实清楚,符合条款约定,认定被保险人尹先生此次事故属于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可以进行赔付。经过理算,被保险人伤残达到五级,给付伤残保险金50000元,住院津贴3000元,剩余医疗费用支付14961.93元,共计67961.93元。

 

案例特色:

被保险人尹先生年纪轻,收入低,支撑不了大额的保险费用支出,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购买意外险。现代社会工作节奏快,年轻人在打拼事业的同时,也往往最容易忽略了自己的身体。大部分年轻人都认为自己风华正茂,发生疾病、意外的概率都低,所以往往会忽略给自己投保。却不料,在意外面前,人人平等。尹先生年纪轻轻落下残疾,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大的影响,好在他事先为自己准备了一份保险,才不至于意外发生后无所依托。

保险,一切平安,感觉无用,但是一旦发生意外的时候,并不是简单 “有用”二字就能涵盖其中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