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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专题
2023-03-16 646 文章来源:大家人寿吉林分公司
案例介绍:
2022年10月A保险公司客户郑先生收到陌生人来电,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L经理,因客户是优质客户且年龄较大,可上门为其办理保单升级服务。郑先生比较心动,答应面见并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由于操作手机不熟练,L经理“贴心”地代替客户操作,事后郑先生发现自己的保单并未升级,而是承保了其他公司新的保单。于是拨打A保险公司电话求证,了解到其遇到了诈骗,A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协助客户报警并帮助其追回了相关损失。
案例分析: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
本案中的不法分子,利用郑先生年纪较大,金融知识欠缺,非法窃取客户敏感信息并实施不法行为。因此我们必须要提升安全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案例提示:
1.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随意将个人信息资料交予他人,切勿随意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个人金融信息,一旦发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要立即报警,确保个人账户和资金安全。
2.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服务。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有疑问时,应当选择全国客服电话、公司服务网点等正规渠道向金融机构进行咨询;核对代办机构、代办人员的相关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签字授权,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