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2025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3.15以案说险:聚焦水淹车理赔纠纷,条款明晰与报案时效很重要

2025-03-07 121 文章来源:阳光财险吉林省分公司

  2024年夏季,暴雨袭击了某市,市民李先生的爱车在小区露天停车场被雨水淹没。李先生发现后,将车辆进行二次打火驶离低洼处,未第一时间拨打了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保险公司定损员到达现场后,初步判断车辆发动机进水,损失较大。李先生此前购买了车损险,本以为能顺利获得理赔。然而,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却以李先生未在车辆被淹后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为由,拒绝赔偿发动机维修费用,仅同意赔付车辆其他部分的损失,这引发了李先生的强烈不满。

  【案例分析】

  本案中,车损险保障范围:李先生购买的车损险条款规定,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在本案例中,车辆因暴雨被淹,符合车损险中自然灾害导致车辆损失的情形。

  免责条款细则:但车损险条款中也有明确的免责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通知保险人,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对于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若车辆在水中二次启动造成的扩大损失,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赔偿。李先生在车辆被淹后,虽及时报案,但未采取诸如将车辆推离积水区、避免二次启动等合理措施,可能导致发动机损失进一步扩大,这正是保险公司拒赔发动机维修费用的关键依据。

  【阳光财险白山中支友情提醒】

  及时报案与自救:车辆遭遇水淹后,车主应在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同时拍照留存现场证据。若车辆还未完全被淹没,且安全条件允许,应尝试将车辆推至安全地带,避免积水继续浸泡。特别要注意,切勿在车辆进水后二次启动发动机,这极有可能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且属于明确的免责情形。

  熟悉保险条款:购买车险时,车主务必仔细研读保险合同条款,明晰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了解在不同事故情形下,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界限,避免因对条款误解而在理赔时陷入被动。

  遵循理赔流程:报案后,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定损员的工作,提供车辆相关资料,如行驶证、驾驶证等。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将车辆送至指定维修厂进行拆解定损,确保维修过程透明、规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对理赔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案件启示】

  1.禁止二次启动:熄火后立即断电、拍照,联系拖车。

  2.及时报案:48小时内联系保险公司,保留现场照片/视频。

  3.避免冒险涉水:遇积水路段勿强行通过,尤其是已封路或警示区域。

  4.遇到灾害性天气时,进行客户提醒,让客户做好防灾防损应急措施。